Skip to content Skip to navigation

皖江学院音乐系综合测评细则

为促进学生德、智、体全面发展,较好的掌握学生的成长发展情况,依照《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》,结合音乐系学科专业特点,现将音乐系学生学年综合测评细则规定如下:,

一、综合测评计算方法

综合测评计分=智育积分*70%+体育积分*10%+德育积分*10%+能力积分*10%

二、综合测评的内容及评分标准

(一)智育积分:每学年上下两学期所有课程成绩平均分*70%

(其中补考按原考试成绩计,缓考按缓考成绩计)

(二)体育积分:每学年上下两学期体育课平均分*10%

(三)德育加分:70分为基础分,无严重处分者均不扣分,30分根据平时考勤请假次数及遵守班级纪律加分,总分乘以10%

(四)能力加分:40分基础分+60分附加分

1、基础分:此项为参与各类学生文化活动的鼓励分,凡一学期参加各类学生活动达四次即为满分,少一次扣5分。

2、附加分:

1)担任院干、系干、班干及社联部长以上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并完成工作计划的加10分;平时积极为班级人民服务有较强组织管理能力的加1-5分;寝室长能组织好寝室卫生,渲染良好的寝室氛围加3分。此项满分为10分。

2)学习勤奋刻苦,参加院系举办的学习类竞赛并获奖同学加5-10分,通过英语四六级的同学加5分,通过计算机国家二级的同学加5分。此项满分为10分。

3)参加文艺活动、知识竞赛、技能比赛等文化类活动并获奖同学省级以上加10分,院系级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分别加6分、5分、4分,积极参加的同学加1分,多次参加不同类型比赛的同学可累计加分,但总分不超过20分。

4)积极参加体育类竞赛(运动会)省级以上加10分,校级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分别加6分、5分、4分,此项满分为10分

5)积极撰写文学刊物(皖江潮)、文艺作品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发表,根据稿件省级以上加10分,校级加2-4分(校报记者减半加分),此项满分10分

 

 

 

皖江学院音乐系

二〇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